讯(记者陈琳)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在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。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对个体工商户由低到高分为四类,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“无处不在”,对诚信守法者“无事不扰”。
种种数据表明,全球对冲基金、共同基金,都在加速买进中国股票,外资的情绪正在修复。节后A股会如何走?外资回流能否延续?日前,摩根士丹利一份宏观会议纪要显示,港股和A和显著性回暖,可能是基本面走强和资金面反转的结果。
个体工商户遍布城乡、数量庞大、领域广泛、发展迅速,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生力量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。据统计,截至2024年6月,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.25亿户。
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作为提高监管效能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,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基础支撑。市场监管总局在全面深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基础上,对占经营主体总量三分之二的个体工商户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。
根据《意见》,到2025年底,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全量个体工商户实施科学分类,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分为信用风险低(A类)、信用风险一般(B类)、信用风险较高(C类)、信用风险高(D类)四类,实现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等监管中常态化运用,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“无处不在”,对诚信守法者“无事不扰”。
到2026年底,实现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效结合,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深入推进,监管效能普遍提升,服务发展有力有效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,形成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长效机制,监管及时性、精准性、有效性不断提升,政策精准供给和帮扶培育更加高效,个体工商户满意度、获得感大幅提升。
《意见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基础上,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,并在政务服务、融资贷款、激励奖励等工作中积极参考信用评价结果股票配资实盘,助力信用风险低、信用评价好的个体工商户获得更多政策红利。